根据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,为加强教学信息化和课程考核管理,推广多样化的考核方式,规范课程上机考试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章 考试基本条件
第一条 考试系统
考试系统分公共系统和独立系统。公共系统指由学校统一管理,适合全校进行课程考核的考试系统(如雨课堂),其系统管理和安全由学校统一负责;独立系统指由学院购买或学校自己(研发)开发的适合某一类或一门课程考试使用,其系统管理和安全由购买学院统一负责。
采用上机考试的课程应有功能全面、稳定和符合学校条件的考试系统,系统应具备防作弊,保障数据安全的功能。
第二条 题库
进行上机考试的课程应建有相应的考试题库,题库中试题类型不少于5种,各类型题数量不少于单套试题该题型的10倍,且每年更新不少于10%的题量,试题内容应覆盖课程全部知识点,试题难易系数设定科学,难易试题数量合理。
第二章 考试基本要求
第三条 考试负责人
上机考试课程应设置主考教师和技术支持教师。主考教师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,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,由课程负责人担任。主考教师全面负责考试准备工作,包括命题及考试前测试等。技术支持教师一般由教学单位的实验员担任,主要工作包括机房环境准备和考试软件测试等。
第四条 考试命题
上机考试应采取题库随机抽题、组卷,机考考题的套数要多于考试场次数,要求多套试卷的难度、题目的数量,考核点、扣分点均要一致。
第三章 考试组织
第五条 考试条件准备
1.考试系统管理与准备。课程主考教师负责在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时间、答题要求和试题等设置。
2.机房环境准备。各学院实验员老师负责考试期间的计算机环境准备,包括硬件设备检查、网络和必要的软件安装等(考试期间,不需要外网资源的,必须断开外网连接)。
第六条 考试组织。
上机考试必须提前向教务处报备并登记机房所使用的机考平台,技术支持教师应全程在考试现场进行考场巡视,解决突发问题,监考教师数量按每50名学生安排2名监考教师。其他考试组织工作、监考人员职责按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执行,考试中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并控制好考试现场纪律。
第七条 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
1.考场布置。每场考试考生规模应控制在考试机房容量的90%以内,剩余部分电脑用作为备用机,便于设备出现故障后进行调整。监考教师应根据考试机房容量和考生规模合理安排考生座位,避免过于拥挤或者分散。
2.考试纪律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答题,禁止中途退出答题或使用规定以外的软件。其他考试纪律要求按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考场规则与违纪处理的规定》执行。
第八条 收卷
使用雨课堂系统考试的科目,考生交卷后,监考教师需要确认屏幕上显示“已交卷”的字样,方可允许考生离场。使用独立系统考试的科目,主考教师和实验员老师当场确认所有考生的考试数据是否正常回收,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,确保数据安全。机考的试卷和成绩要以电子版形式按归档类别要求保存。
第九条 成绩认定
使用雨课堂系统考试的科目,考试结束后,系统后台会自动阅卷,只有登录考试系统时的IP地址与提交试卷时的IP地址一致,并且是学校机房IP地址段的情况下,系统认定成绩有效。如果前后两次的IP地址不同,也不是学校机房的IP地址段,系统则会认定成绩无效,视为考试作弊。考试成绩记为0分,不得参加补考,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第四章 其他
第十条 主考教师应针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(如停电、断网和数据丢失等)制定应急预案,保障在考试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能及时报告处理。
第十一条 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有计划的安排学生熟悉上机考试系统,并在考试前讲明考试纪律、答题等方面要求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》要求执行。